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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逾期,如何应对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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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超过诉讼时效仍可起诉,债权人可通过催告要求还款,签署催款承诺书可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超时后,债权人可起诉但败诉则可不还款。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出借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原告拒不到庭或证据不足可不予认定,借款交付及偿还由原告、被告各自举证,被告提出借贷关系则由其举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出借人签订借贷合同,借款用途不同可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券仍然可以实现权利。

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没有起诉的,可以通过公司催告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的,债务人如果在催款承诺书上签字的,即可成立新的债券,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二、欠款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还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起诉债务人,如果人民判决债权人败诉的,债务人可以不还款。

三、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欠款超过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可以不还款。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起诉债务人来实现权利。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出借人需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而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则由被告举证。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可以请求将其列为共同被告。此文章为转载,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六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七条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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