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在、统一领导下,履行部门职能,加强部门配合,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坚决遏制养老机构火灾发生,切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维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由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火灾防控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六个必查”、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动员部署情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12月16日前)。动员各养老机构结合本机构工作实际,认真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养老机构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将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机构自查自整阶段(20__年12月17日至20__年全国结束)。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进一步细化明确专项整治主要任务、重点内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整,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督促阶段(20__年全国结束至20__年3月31日)。在机构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名山区民政局将对辖区登记备案运营中的养老服务机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进行逐一排查。对养老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四、开展排查整治
(一)检查范围
全区已登记备案运营中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检查重点
1、全区养老机构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防火检查、防火巡查、消防应急预案、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以及日巡夜查24小时值班制、重大情况上报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门卫管理及值班情况等。
2、养老服务机构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5、养老服务机构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6、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7、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共用走道,停放位置未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8、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器线路;消防设施操作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
9、是否对工作人员及机构老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安全用电用气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机构要深刻汲取各类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压紧压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链条,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权利抓好机构内各项工作落实,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二)提高重视力度,加强责任落实。各机构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清零”管理,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三)提高整治成效,强化责任督导。对工作安全开展不力、对只组织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和发现问题避重就轻、不及时完成整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七、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和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__届_中全会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本地区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作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强化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和工作检查,加强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是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电炉、电褥、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三、重点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按照邢台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邢政办传〔20__〕20号)要求,为预防和减少各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稳定,各施工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大检查,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检,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抓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进行抽查。检查重点:一是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健全落实情况;二是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场所、竹木堆放场地、办公室、宿舍、厨房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电箱、电闸、电汽焊的安全使用情况;四是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工地的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明火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每次工作完成后要仔细检查作业场所范围内有无遗留火种隐患,确认无误后,才准撤离。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明火作业的检查监督,在作业人员离场后要进行一次复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一旦发展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通知医护、消防、、安监、建设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火灾事故,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人数。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抓,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此次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努力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提高。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检查以及督导落实工作
2、对不认真自查整改的施工企业和存在重大问题的施工现场要予以通报批评,网上曝光,同时作为企业资质年检、升级、安全评估,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综合查验的重要依据。
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代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与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与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
3、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体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与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与具体位置、燃烧物质、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与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况,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险地,不贪财_;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