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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6篇)

来源:枫云科技网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创建平安校园,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镇联校决定对全镇各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为目的,以排查学校教学用房、宿舍、餐厅、食堂、厕所、浴室以及新建学校的工程质量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学校周边易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基础沉陷等安全隐患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的观念,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责任到人,确保全镇学校安全无事故。

  二、主要目标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建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台账”,做到底清数明,并立即采取措施彻底解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在新建、改扩建学校时,首先要考虑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新建学校的选址要科学、合理、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沟口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确保建设质量和师生安全。

  三、领导组

  组长:李家胜

  副组长:牛本红、崔辛未

  成员:郭继恒、吴学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联校,办公室主任由牛本红兼任。

  四、方法步骤

  这次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从6月14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排查。从6月14日至6月20日,联校组织责任心强,并有一定勘察经验的人员,逐校检查各项安全工作文本资料,排查全部学校(幼儿园)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设施,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及校舍易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建立台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阶段:限期整改,从6月21日至6月26日。各校要对第一阶段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及时解决,不得拖延。

  第三阶段:及时汇综,重点复查。从6月27日至6月30日。及时汇综掌握全镇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展情况,同时要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学校要把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作为近期内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领导组,强化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逐校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以高度的忧患意识认真做好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强化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集中进行师生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教育和安全防范演练。同时要上好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切实避免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师生伤亡,确保师生安全。

  3、规范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各学校在新建、改扩建学校时,首先要考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建学校的选址要科学、合理,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沟口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学校建设项目必须规范申批程序,必须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教学楼要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xx),对已有教学楼要按照此标准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进行加固或重建。教学楼以外的其它用房,按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进行设防和加固。对学校建设项目要实施全过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

  4、各学校要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对近期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做到心中有数,提醒师生注意防范。一旦发生灾害,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师生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5、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对这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进行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对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整改力度大的学校要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排查走过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刻吸取我市“5·16”意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强我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镇路长办决定从5月底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实施交通安全监管、源头风险管控、专项打击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四大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镇、村(社区)综合监管机制,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排查一批高风险隐患、整治一批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全年“三个下降、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

  二、组织领导

  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镇路长办统筹,日常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镇路长办成立桂头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称“镇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设在镇路长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专项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人”的方面。

  1.农忙、采摘等用工季节出行人群、驾驶员;

  2.建设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出行人群、驾驶员;

  3.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两客一危”重点车辆驾驶人;

  4.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货车驾驶人;

  5.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校车驾驶人;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吸毒人员驾驶人。

  (二)“车”的方面。

  1.农村“两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嫌疑车辆,特别是农村集体务工出行三轮车、面包车等6至9座小型客车;

  2.建设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出行三轮车、面包车等6至9座小型客车;

  3.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两客一危”重点车辆;

  4.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行为多发学生接送车辆;

  5.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货运车辆;

  6.涉嫌拼包车非法营运的6至9座面包车;

  7.5座、7座及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运客车、非营运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

  8.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三)“路”的方面。

  1.全镇电站、水库坝顶道路和河湖堤岸、桥梁;

  2.国省道、县道事故多发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

  3.国省道积水路段、施工路段等;

  4.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

  5.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

  6.急弯陡坡、长下坡和临水临崖路段;

  7.等级公路沿线村道出入口;

  8.校园周边道路;

  9.重点水域及临涯作业区。其中市道安办督办的路口中,涉及我镇的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四)“企”的方面。

  1.农村重点用工单位和场所;

  2.电站、水库业主企业;

  3.建筑工地、大型生产企业等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和场所;

  4.“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

  5.校车企业或自有校车的学校;

  6.道路客货运场站;

  7.货运源头装载单位;

  8.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门店。

  (五)“行为”的方面。

  1.无牌无证驾驶行为;

  2.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3.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4.重点车辆未依法安装GPS等系统逃避监管行为。

  四、主要任务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监管攻坚行动

  1.强化属地领导责任。全镇围绕“人、车、路、企、行为”五个方面,落实本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按照“一类一策、一项一策”的原则,精准、全面、及时、彻底整治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镇路长办要提请镇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风险、困难,加强督导检查。

  2.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按照“每月会商调度、每月统计通报、每月检查暗访”的要求统筹推进,各职能单位按照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镇水利所加强电站、水库坝顶道路管理;镇路长办加强运输企业管理;镇中小学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镇工程办加强城市工程运输企业管理;镇农业农村办加强农机车辆安全管理;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执法整治工作等。

  3.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镇“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校车企业或自有校车的学校,道路客货运场站,电站水库业主单位以及寺庙、景区管理单位,农村集中用工单位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内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管理。

  (二)开展源头风险管控攻坚行动

  1.加强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摸排分析本地农业季节性用工的规律特点,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及措施;要针对近年交通安全事故情况,围绕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形势综合分析研判,找准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方面的短板不足,细化专项治理措施,逐一详细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推进。

  2.加强驾驶人风险隐患治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走访掌握务农务工人员通勤出行情况,并形成集中用工人员场所、通勤出行方式等台账,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车辆和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立即督促用工单位进行整改。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学校等部门强化重点行业驾驶人管理,持续清理A、B证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做好大型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常态化培训,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安全教育,杜绝出现“黑校车”、涉校驾驶人资质不全等风险隐患。

  3.持续加强客货运企业监督管理。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牵头落实重点企业及车辆事故、违法抄告措施,镇路长办督促问题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镇工程办、路长办等部门要联合制定城县散装物料车管理工作规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加强“两点一线”(即源头点、倾倒点、行驶路线)管理。

  4.全面排查危险路段交通安全隐患。镇工程办、路长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要结合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攻坚项目,深入排查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护水平。镇路长办、水利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河堤、大坝、公园、景区、寺庙等内部自建路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一律禁止通行;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集中报告镇,通报相关部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增设必要的警示、防护、隔离、禁止通行设施。

  (三)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攻坚行动

  1.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每月“逢十”组织镇路长办、综合执法大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辖区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每次行动全镇出动人数100人以上、交通劝导员劝导违法数均达到200起以上,月底要“百分之百”完成上级下达的查处任务。

  2.综合治理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问题。镇组织村委、劝导站等力量,深入辖区社区、农村以及物流配送、快递、外卖企业开展入户调查,摸清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底数,建立源头管理台账,点对点提醒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法律责任,告知注册登记、领取驾驶证的方式渠道。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杜绝无证无牌和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3.常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镇路长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企业的监督指导力度,在全镇所有加油站、维修企业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告示,拒绝为无牌摩托车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切实做到无牌车辆“断油断修”。

  4.严管国省道路交通秩序。全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国省道设立执勤点,依托交警执法点、治超站、农村劝导站等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农用车辆、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醉驾、摩托车重点违法以及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以及货车超载、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

  5.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统一行动日期间,围绕农村公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行动,镇要牵头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农村派出所、辖区交警中队等力量全面参与到整治行动中,行动日镇交警中队根据上级任务指标完成任务。全镇劝导站劝导员要全部上岗上勤,重点加强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每个劝导员劝导不少于50起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攻坚行动

  1.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在辖区内公路沿线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将近期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大力宣传农村乡道安全行车、出行常识。结合农村地区、国省道宣传阵地建设要求,开展无摩托车事故的平安村居创建活动,打造一批“零摩托车事故平安村居”。

  2.构筑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推进辖区所有行政村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一宣传栏一标语”农村地区阵地宣传,各镇至少打造一个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各镇每月应完成本辖区行政村“一宣传栏一标语”建设总量的10%,20xx年底前,85%以上的行政村要推行“一宣传栏一标语”,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所有村庄要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开展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镇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深刻吸取“5·16”意外事件教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居)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实际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确保全县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镇路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应急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逐项做好工作推进,确保抓出工作成效。

  (三)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我镇要与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综合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事故信息要按规定如实录入系统,严禁弄虚作假。我镇要确定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县专项办;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整治工作清单;期间每周向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报送工作进度。于11月28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工作总结。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地区发生多起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县委、县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各类交通隐患大排查,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县委县领导批示要求,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

  、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门

  1.全力抓好重点车辆和人员风险防控。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乘坐人)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排查农村居民日常外出务工人数、务工企业、外出务工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深入排查各村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重点是农村面包车),以及三轮车、四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及是否存在非法载人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发挥情况,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形式等。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对企业所有或租赁的重点车辆数量、经常外出的用工人员数量、用工人员出行交通方式、用工人员主要来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

  2.深入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改。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重点对近年来农村地区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路侧险要路段、急弯陡坡、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段、“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进行细致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

  3.强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近期农村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即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抽调警力下乡进村,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坚决防范“两违”车辆和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出村上路。进一步优化交警勤务模式,弥补凌晨、午间、傍晚、夜间查处空挡,严查严管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违法超员行为,以及酒驾、超速、无证驾驶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对近3年内有严重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列出清单,全部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群发一次短信,开展针对性警示和精准拦截查缉,做到预警就查、露头就打、上路就管。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纠整治货车“三超一疲劳”、运输矿石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严管重罚“百吨王”。

  (二)交通运输部门

  1.严格整治道路运输和客运安全隐患。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衔接及停车管理。加强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县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河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

  2.强化公路路网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在役桥梁隧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缺少标识标线、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病害,严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渔船检验工作,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

  (三)农业农村部门

  持续开展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伪造变造号牌证书、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

  (四)应急部门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县级以上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组织指导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定期以县安委办名义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各乡镇

  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应急广播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安全提示最大限度覆盖人民群众。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进入采收种旺季,农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开展严禁乘坐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及超员车辆的针对性安全提示。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把宣传教育、警示提醒送到田间地头、农民群众身边。

  (三)严格隐患治理和监管执法。各乡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不能确保安全的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要严格监管执法,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追究情形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要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问责。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园区范围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扬州建设总体目标,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园区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100%。

  (二)突出专项整治。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三)健全长效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排查整治重点

  在全面排查出租房屋底数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抓好整治

  (一)、群租房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分割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进行出租的。

  2、将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储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提供出租的。

  3、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使用液化气钢瓶的。

  4、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混杂、暴露在外的。

  (二)、出租房屋消防隐患整治重点

  1、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物的。

  2、出租房屋与其他场所合用,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生产、仓储、住宿合用场所之间没用使用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隔离的。

  3、出租房屋未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消防设备的。

  4、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存放电动车充电等问题的。

  (三)、违章建筑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搭建用于出租的大棚、简易棚的。

  2、其他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用于出租的,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其他排查整治重点

  1、人均承租面积低于15平米或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至9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和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基本掌握全区出租房屋情况;结合排查情况,开展宣传,积极营造集中整治声势,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查自纠、配合实施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区域逐个攻坚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等问题,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处室要结合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加大集中整治工作宣传为度,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配合集中整治,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采集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借助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以各进园企业为基本单元,由各处室负责人牵头,进园企业负责人、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等人员配合,深入进园企业单位,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帐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强力整治,消除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任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标准兼治,注重长效。要在排查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突出引导,加强源头防控,深入研究推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进园企业,逐个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落实人员实体化运作,并按照每500名流动人口、每200户出租房屋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管理队伍,专门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务必于9月15日前建成运作。分局要制定出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房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部门共享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管理;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抓紧制定出台出租房屋管理规章,提高依法管理整体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综治办,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安监站防部门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房管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以及房屋性质界定,严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服务业发展处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中以负责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的查处、拆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影响案事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十堰“6. 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逐村组、逐小区、逐单位、逐段管线、逐个场站全面摸排整治,确保所有村组用户全查到,不漏一户、所有燃气企业全查到、所有燃气设施设备全查到、所有燃气管道全查到、所有用气场所全查到,彻底摸清和消除我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重点工作

  (一)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雅口汇东液化气站、落花潭百家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核查摸清现有管网底数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情况、制定限期消除隐患计划情况。

  (二)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商户、单位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排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况。重点加强对单位小区、特殊人群(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入户检查,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人员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镇村建中心。对直排式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易脱落连接管等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

  (四)排查整治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对现有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情况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采取巡查保护措施,严防发生燃气事故。对完成清理工作的燃气管线占压点位加强巡查,防止复建问题发生。对新占压点位发现一处、立即解决一处,做到燃气管线占压动态清零。

  (五)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六)排查整治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充装情况;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

  (七)排查整治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燃气安全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为成员的燃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镇领导领衔包保全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监督指导包保地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燃气安全、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

  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单位、村组宣传栏、工作群、居民群、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做到户户宣传落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燃气器具,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安全服务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生

  副组长:赵克贵

  成员:张厚琴、王林、王彦、袁伟、刘艾、李廷先、王霞、赵航、张安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王彦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隐患自查自纠范围公司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责任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内容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业务管理、车辆、驾驶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况;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况;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况;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况;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况;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况;北斗卫星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运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对脱保、脱检车辆的查处力度。

  3、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四、实施步骤及措施

  治理行动自07月1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07月11日至14日)。结合本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并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 各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构建声势强大、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要把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新闻信息和新闻材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是公司必须做好日检 、周检、月检、季检工作。二是做好消防设备的使用,事故(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工作。三是要认真组织人员学习逃生自救基本常识。

  (二)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07月14日至11月30日)。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明确责任到人,对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要强制停运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后才能恢复营运。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不同隐患的具体预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逐项造册登记。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车辆或驾驶人。

  (三)检查验收和集中治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车辆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

  3、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5、各车队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

  7、检查三漏,包括漏油(气)、漏电、漏液;

  8、灭火设施;

  9、彻底检查车辆消防系统及逃生方面的设备,杜绝故障车上路。

  各部门对前阶段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严格按限期整改,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方案,做到步骤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务必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检查工作要责任到位,查处的事故隐患要登记上台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性较强,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各部门要排查到每台车辆,检查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个环节,依据《安全隐患登记、整改记录本》进行详细登记,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凡是由于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所有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受教育率达到100%。

  4、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彻底消除一切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5、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办公室从现在开始每月向公司总经理送一篇隐患排查生产方面的书面材料。每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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