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_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年_月_日至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该岗位(工种)(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乙方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_元月。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约定为_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名称为,计件单价约定为_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并不低于本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工资基数,按温劳社劳薪[xx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具体为;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乙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十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省(市) 区(县) 街道 (乡镇) 号。
手机 ,固定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针灸一科、针灸二科、针灸三科、挂号收费、药房、住院部护理)工作,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所安排的岗位工作,并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岗位标准。
甲方根据具体的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具体表现,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与工作职务,并与其重新签订岗位聘任(责任)合同书。乙方在出现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待岗情形时,甲方也可以安排乙方待岗或培训。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具体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以及岗位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指标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务,不得滥用职权越权行使职务。否则,因乙方超越授权范围、滥用职权行使职务、收受贿赂、侵占挪用单位财产或违法进行生产管理活动,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惩处;
2、甲方对乙方行使生产、行政管理权,负责按乙方的工种和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下达工作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可依照有关规定以及乙方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给予乙方奖励、调薪、续聘、低聘或者解聘的直接依据;
4、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乙方完成临时性的工作,乙方应当服从指派并努力做好该项工作;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离职前办理所有的业务及财务手续,如果乙方不办理业务及财务手续,在甲方两次书面通知后乙方仍然不能到场,甲方可以通过当地或者全国性的媒体向公众发布启事。
7、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8、乙方应当正确履行员工职责,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和企业形象;
9、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乙方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管理、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努力达到岗位工作要求,保证全面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0、乙方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
⑵ 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甲方财产;
⑶ 挪用甲方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⑷ 擅自将甲方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⑸ 擅自将甲方财产对外进行担保;
⑹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展与本单位相竞争的业务;
⑺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单位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⑻ 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以甲方名义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⑼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单位员工的名义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不得向媒体撰写与甲方单位有关的文章;
11、乙方如果是甲方的全职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或者从事其他业务,不得自营或者伙同他人合作经营任何性质的商业实体,尤其是与本单位相竞争的业务;
12、乙方如果是甲方的兼职人员,不得在任何与甲方同类的企业中或与甲方经营业务有关的单位中任职或者担任技术顾问;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报酬实行月薪制,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 ____元。乙方转正后月薪为:___ ___元人民币,并享受医院奖金提成,具体按照甲方奖金提成制度核算后领取相应奖金提成。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恪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工作规范,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和当地的规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由甲方统一在甲方注册地办理社会保险账户,甲乙双方各按规定的比例承担缴费义务;
2、乙方在其它单位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必须将个人账户转入甲方的集体账户,甲乙双方从乙方个人账户转入之日起各按规定的比例承担缴费义务;
3、乙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按照国家规定,不能重复办理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婚丧、节假日、公休假等假期,其假期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因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机关治安处罚的;
5、乙方违反有关服务规范,故意难客户,造成恶劣影响的;
6、乙方要求离开甲方单位或辞职未准,擅离岗位3日以上的;
7、因为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名誉损失的;
8、对于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直接责任的;
9、乙方参加非法组织或团体,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10、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果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的属旷工,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4日或一年旷工达10日者;
11、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12、乙方触犯法律、行规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岗位调整,同时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作上的过渡与移交。
乙方解除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未经甲方同意不来上班的、不进行工作的移交的,造成甲方的岗位空缺,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责任以外,乙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偿相当于本省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乙方属学艺岗位、涉密岗位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在调岗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劳动纪律和安排进行工作。
乙方属学艺岗位、涉密岗位解除本合同的,未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未经甲方同意提出辞职离开岗位的、不进行工作的移交的,乙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偿相当于本省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被审计期间,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完工作移交之前,乙方不得按本条前款规定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终止日应延续至医疗期终止日。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终止日应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终止日。
第十四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其使用、保管的有关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全部交还甲方,如有损失或遗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与本单位相竞争,在其与单位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单位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第十六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单位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单位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单位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不得在天水市地域内开设针灸治疗机构、不得到天水市范围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针灸治疗工作。
第十 乙方在此确认,其将从甲方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竞业和保密承诺的全部对价。单位在此认可并明确告知乙方,单位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充分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后另外支付竞业和保密费用。
第十九条 员工违反本合同竞业的约定,向单位支付贰拾万元的违约金。员工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单位可将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为针灸在岗学医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内容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人民币壹万元。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㈠ 乙方应按损失的实际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㈡ 如果该实际损失是无法估算的,则按照乙方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5倍以下进行赔偿,或由甲乙双方共同就该损失向有关法定评估机构申请评估,乙方应当按照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损失数额向甲方赔偿,委托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甲方以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保留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前述用人单位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同意将本人的人事档案交甲方单位统一委托保管,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离开甲方单位之前,应该先办理工作和财务移交手续,然后由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乙方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等问题,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甲方明确表示认可(追认)的情形外,认定乙方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的依据,有且只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均当然属于乙方个人行为:
1、经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给予授权的;
2、在乙方签署的岗位责任书中规定的;
3、盖有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4、由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的;
5、因情势紧急由法定代表人口头指令或授权的重大代表事项,乙方在事后必须补办法定代表人签署手续,方可证明其授权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得弄虚作假,必须如实准确提供自己的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以此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住 所:
性 质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现 住 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络人及连络电话: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_市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 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规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签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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